『手心向上的愛』讀書心得 黃O亮
讀完這本書後,讓我對有關分配財產有更進一步的認知,雖然國中時的公民老師有曾經講解過,但我其實沒有很了解,在看完了這本書之後,解除了我很多的疑問。這本書裡所提到的一切,都是我有可能會碰到的,因此在讀完這本書之後,我也就更了解了有關財產的正確繼承、分配及債務的相關問題。
在遺囑的這個部份,令我讀後印象最為深刻,滿十六歲就能開始立遺囑,但是立遺囑還是有一些相關規則是必須遵守的,如果違反了這些規則,會讓遺囑無法生效。例如在書上有看到長輩覺得自己的晚輩(例如:兒子、女兒….)對長輩平常都大小聲,或是愛理不理的,就可以在遺囑上註明,使他不具遺產繼承權。在裡面還有看到預立遺囑的部份,令我更能明白一些在國中時曾經聽過的內容。遺囑的部份是可隨時更改,財產處分的權利也不受限制,但我覺得預立遺囑雖然很好,但如果我結緍生小孩的話,還是不要讓小孩知道,因為擔心子女可能只會想到錢,而使用各種手段,想讓長輩趕快離開已便可以得到財產。
另外一個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遺產稅的基本觀念,有一些原則還有免稅額,或是何時申報及向誰申報,這些內容的講解都讓我覺得不再對以前上課的內容有疑問。謝謝老師的這本書,增加了我不少的知識。
「手心向上的愛」心得報告 曾O綾
「生、老、病、死」乃是人間必經課題,如何讓自己或家人坦然面對身後可能造成的紛爭,「預立遺囑」是非常好的解決方法。
蕭老師以“愛”為出發點,加上他專精的法學素養,淺顯易懂的解說,架構這本充滿理性與專業知識的書。
「遺囑」不只是針對財產,更可清楚交代自己希望的告別方式。提早規劃,讓自己有更多時間思考,全面清點財務狀況、坦然面對與家人之間的關係。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身後告別的方式。
預立遺囑,必須在當事人神智清楚且以錄音、錄影佐證,最好有公正律師見證下完成。好處是,隨時可依狀況調整、修改之。
為了遺產反目成仇的例子,在我的親戚朋友中,目前雖然沒發生過,倒是一分家就翻臉的很多。人還在,只不過「財權轉移」,馬上「父不父、子不子」,沒有任何倫理可言。所以我個人非常贊同這個方式,盡早規畫財產的分配與繼承。不管是否家財萬貫,我的人生我做主。很多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對自己負責任的態度,就是清楚明瞭的把死後的財產、生病時的治療方式,在律師或公證人見證下,以書面方式交代清楚。不要讓愛你的家人,面對你的離去,除了悲痛還要承受不必要的紛爭。
愛一個人,實在無法以「給你多少財產」來衡量。施予者,必以愛之輕重給予;受贈者,報以感恩之心接受。預立遺囑是一種愛的表現、是負責任的表現、是面對生命最大的省思。
「手心向上的愛」閱讀心得報告 Bella
我在看見了這本書的時候,覺得好特別的一本書, 專門教我們怎麼寫遺囑,而用一個像家書,或是一封信的方式,而且點出了其實最大的遺產是我們的愛, 如耶穌留下來的大愛一樣。因為我在銀行上班,因為工作需要有考保險證照所以對於遺產中,應繼分,特留分,遺產稅免稅額大約自己心中都有概念,這本書也有工具書的功能非常完整。我發現台灣的社會中,真正的幫自己立遺囑的感覺都是那些我們所謂的有錢人。我爸爸在民國84年,我國小的時候意外去世,一切來的突然,我還懵懵懂懂的年紀,爸爸沒有寫遺囑,所以他的身後事是媽媽憑著記憶中爸爸曾經說過,如果死了被火燒他會覺得很可怕,所以媽媽用傳統的土葬。
由這件事情我長大之後,應該也是受到這件事情影響,所以我決定坦然的跟家人說,萬一有那麼一天,請簡單幫我火葬,說的不夠我覺得要寫下來,因為我們可能有一天都會忘記,等到忘記的那天就也不能做任何的決定了,所以我認為遺囑其實也是讓人對自己的尊重。我記得我第一封遺囑是高中老師要我們在課堂上寫的作業,年代久遠,我已經忘記自己寫什麼,最近這一次寫遺囑是在2年多前懷孕的時候,(簡單介紹一下我自己目前是個未婚的單親媽媽)覺得自己的責任變多且大,也因此更注重自己的健康,像戒菸、戒酒、保持運動,因為以前年輕太不愛惜自己的身體了,人真的到了一個年紀,擁有的越多,越害怕失去。而我那時候遺囑,只是簡單的寫了自己動產不動產的分配,在閱讀老師的書之後,這些後事遺產分配固然是重要, 最重要的是「感恩」,人生不管長或短,每個時間讓自己不虛度光陰,也希望可以像老師您一樣,您說工作就是您休閒生活的一部分,您享受著工作生活,而且跨領域奉獻回饋,謝謝您給予我們一種啟發的力量。 種福田, 享福田。
希望我可以把我對蕭老師的用心與愛也傳遞下去,認識自己,對自己負責, 坦然的去面對未來,因為我已經把愛留下來, 傳遞出去是囑咐的愛。 如您所言,人生最大的遺產是愛。 愛會讓我們勇敢,不論任何信仰心中有愛,我們一點都不孤單!
「手心向上的愛」讀後心得 林O宏
在華人傳統的觀念中,人們當相當忌諱寫遺囑這件事,而在一些觀念保守的家庭裡面,更是連提都不能提,若是討論到這話題反而被長輩罵:「你是希望我早些走嗎?還是只想到錢、想要分家產。」感覺上就是在觸霉頭。而年輕一輩的即使有稅捐上的規劃,想要省掉土地增值稅,或者因為遺產稅免稅額度高,想要以遺產方式過戶不動產,也擔心如果向老人家提問,會被老人家認為自己不孝,只想著分家產, 進而把父母子女的關係都給打壞了。
但是隨著社會觀念的開放,民智漸開,長輩們對於面對生命盡頭的態度也越來越豁達。關於生前預先安排遺產分配的議題,已經不再是禁忌。人們在面對死亡時,難免會心生恐懼。而其中甚至也包含了放不下對至親家人的牽掛。如何在自己意志清楚的情形下,將此生努力累積的資產妥適安排,將照顧親愛家人的心意延續下去,確實是很重要的人生課題。
而寫遺囑是一種「生命回顧」,沒有年齡限制,寫下臨終前希望家人怎麼對待自己,甚至可留下對家人愛的話語,讓遺囑不再是遺囑,而是一封傳家的書信,因為這封書信,讓自己更珍惜和家人相處的每一天。
人生的最後一份作業
All of life is an act of letting go,but what hurts the most is not taking a moment to say goodbye.
人生也許就是不斷地放下,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我都沒能好好地與他們道別(少年PI的奇幻旅程)
「四道人生」:道謝、道歉、道愛、道別:
得不到想要的,或者失去一直珍惜的,並不令人遺憾,而真正叫人遺憾的,是沒能和這些陪伴過自己的人和歲月好好地道別。
而人生就是如此,我們和任何人,任何事,都是在某一個時刻相遇,又必然會在某一個時刻分離,我們總是在不同的階段和不同的人同行,人生就是一個不斷失去又不斷獲得的過程。
「只有再見,才是人生」日本文學家井伏鳟二這樣詮釋唐詩「人生足別離」一語。
分離總是來得突然,不會讓你有任何時間去準備,活在惜別與懊悔之中是人生常態,「人生就是一場場不斷的道別!」我們是否準備好並幫助自己,在人生每一個階段預做告別?
「手心向上的愛」讀後心得 王O嘉
其實,在開學第二次上課拿到這本書的當時,我的心情有些感傷…… 人生第一次認真面對遺囑這兩個字是2008年我41歲時,我的父親是在2010年8月11日過世的,在父親過世之前的那兩年裡,我和父親一起處理這件事情。
我在娘家是排行老么,上有大姊還有兩位哥哥,我們四個兄弟姊妹們都結婚生子,各自也都過著穩定與正常的家庭生活,姐姐哥哥們都住在娘家附近的台北市,只有我住在中和,而且我一個月大概只會回娘家兩次.為什麼父親會選擇最小的又是女生的我來陪著他完成他的遺囑?我想那是因為他最疼我,而我也自信我是最了解他的。
我無法忘記當我拿到他手寫的遺囑時,我有點傻住……他交代我不得向何人提起,所以我只能偷偷摸摸……那兩年當中我偷偷地打字、偷偷地哭……父親退休前是任職行政院新聞局出版處,他博覽群書,不論文筆與口才都是我所崇拜的,他擅寫草書……所以字跡潦草看不懂但我也只能偷偷地向他確認遺囑的內容與用字遣詞……
遺囑開頭他說明了自己的一生經歷是豐富與多彩的……他感念與感恩自己所遇到的人.事.物,他是如此滿足與無憾……接著,他提醒我們做子女的要如往常一樣順從母親.陪伴母親,母親雖個性堅強但別讓她有孤單的感受……然後,他大致說明了他所堅持的幾項原則—不急救、不插管、海葬、不麻煩親友、不舉行悼念儀式……最後,他將他名下的財產做說明與分配,希望我們了解他的想法。
2010年8月初,父親突然住院了,雖然在他57歲時曾因心肌梗塞開刀治療,但這次是因為肺腺癌……就短短10天,他離開了……入院之後,我們才從院方得知,父親早已罹癌,但決定不想為了延命而化療…..母親與兄姊們都很驚訝,於是我將父親的遺囑公開,也說明這兩年的種種……
之後的一個星期裡,我們幾乎是全家15人全員到齊每天陪著老爸在醫院裡說說笑笑、吃吃東西、看著他笑著睡過去……父親囑咐我們—不要哭泣、悲傷,要為他能得到安息而祝福
此書的封面文字
給都會變老的我們—對自己負責,才能坦然面對未來
自父親走後,我開始有些小小的改變,在每年年底我會給自己一些來年的目標與計畫,無論是我個人、家庭、或工作…而在年底時我會仔細檢視一遍,並評估當年度的完成率.我知道也許我無法像父親一樣,為人處事清廉自持、一身風骨、博學多聞、勤奮誠信……我只是想以此方式讓自己的人生不要出太大的錯,不要虛度太多的光陰,不要有太多的遺憾與後悔……在每個不同的階段裡要盡情的發揮與展現,好好地、認真地面對自己的人生,等到慢慢老時,每一段都能有滿滿的回憶……
封底還有一句話
人生最大的遺產,其實是愛
有能力愛人的人就是幸福的~~~
仔細想想……父親真的是好愛我們,因為我們這一家人現在變得更愛了……
為什麼是手心向上的愛
我覺得~~~
我們為人子女時—總是從父母身上獲得無盡的愛
我們為人父母時—也是會為兒女們付出真心的愛
其他想法
人這一生,會遇到什麼樣的人?締結什麼樣的緣分?真的是好奇妙的一件事情~~~誰知道我會再來念書?誰知道我會遇到這麼多可愛的老師與同學們?誰知道我這年紀還要面對考試與交報告啊……?
所以我要珍惜這次念書的機會,我是何其幸運能遇到這麼多可愛的人,考試與交報告我就是去做就對了啊……
「手心向上的愛」讀後心得 陳O潔
對於老師的著作「手心向上的愛」,首先,我認為書名取的相當的好,一般我們常常聽到的是手心向下,要懂得給予,「施比受更有福」,沒想手心向上也有這麼一層特殊的含義:美國的一位公益律師Bob Goff,在烏甘達協助在青少年監獄的年輕人得到釋放,他交代這些年紀輕輕的委託人在出庭做口供證詞時,從頭到尾一定要打開手掌,手心朝上。「我把話說得非常具體:手背要貼著膝蓋,手心對著桌子的背面。對於這件事,我是非常認真、嚴肅的。事實上,我還威脅我的委託人,要是我往下看的時候,發現他們的手心沒有朝上,我會踢他們的小腿。手心朝上時,人比較容易冷靜下來,而且說話會誠實、精確。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這樣他們才不容易產生防衛心。人一旦陷入憤怒或是想要防衛,犯錯的傾向就會提高。不過只要把手心朝上,防衛心就無從產生。」
一個謙卑的人,不害怕讓自己「手心向上」,承認自己對於世界的無知,並且學會在面對高高在上的權威時,選擇誠實,不採取防衛態度。
老師的這本著作,除了讓我瞭解到手心向上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對於遺囑及繼承上的法條清晰有條的介紹外,書中還有收錄關於「大衛臨終之言」的這篇小故事。「願每個人完成地上的功課,完成世人必經的道路,離開人世時,都能像大衛一樣懷著感恩而無憾地離開」,老師的這段話也讓我反思到人生短暫,我們必須好好把握的道理,因為時光有限,更不能浪費光陰!
「手心向上的愛」讀後心得 謝O晴
人生最後的一份作業,遺囑!這個話題總是從新聞報導名人家族為遺產爭鬥,或是周遭友人討論,才會去思考的問題,像在今天寫心得之前,才又看到一篇老婦將1600萬遺產贈與別人,也不願留給不聞不問的媳婦,在世的人看到留下的是財產,但離開的人留下的是一份愛,將唯一僅能留下的所有,代替他繼續付出責任與愛。
現今隨著社會觀念的開放,這樣的話題已不再是禁忌,而是用健康的觀念去理解,這是一件將愛延續負責的表現,在還沒閱讀手心向上的愛這本書以前,,我也曾經想過寫遺囑這件事,但我想寫下的只是帳戶密碼而已,因為我實在沒有太多的財產好煩惱(笑),內容比較多的反而是想對我愛的所有人說一些話,這樣的形式應該是說寫遺書比較恰當才是!
書中詳細的說明如何立遺囑,怎樣的遺囑才具有效力,到遺囑的執行步驟,讓我對遺囑有了更深而且正確的了解;而書中說到一則幾年前發生在法蘭克福的故事,故事中的有錢人將遺產平均分配給願意一大清早來參加喪禮的友人,這樣的遺囑內容確實讓人意想不到,卻也明顯表達了人在最後給予的是一份愛,因為有愛,生者願意來送他一程,因為是愛,死者便將所擁有的留給同時也愛他的,無論當今多少人為了遺產與自己最親密的家人起衝突,我們必須要切記,爭奪的當下認為自己得到便是勝利,但辜負了死者一番美意,沒有寬容的心胸,再多的財產心靈依舊貧窮,再健全的法條也無法讓不知足的人滿足,正如蕭老師書中所說的,遺囑重要內容之一,應該要包含感恩,因為人生最後的遺產,其實是愛!
我會好好感受周圍給予的愛,並也將愛散播,而不是總在生死關頭才遺憾沒有好好的做這件事,希望大家都能努力愛,負責任的愛。
「手心向上的愛」讀後心得 王O豪
自8月北商大專科進修班入學,首次接觸了法律相關的課程,逐漸了解了「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在其嚴肅性文字論述的條文裡,真正傳達的是對一個人由生而終的公民權利保障,同時也理解了法律其實並不遙遠,在人生無常的世界裡,透過瞭解法律,善用法律,能夠維護自己與親人朋友的基本權益,避免爭端,我想這是我初步對法律課程的上課心得。
拜讀蕭老師《手心向上的愛》,更是初次接觸了遺囑與繼承的專文,書中對於遺囑人與繼承人的權利義務案例簡明易懂,如舉例"張榮發遺囑案",在經過網路上相關報導爬文後,理解了即使是富商,在人生最後一次主張個人的權利時,若不在「法律」的規範中行使,一切還是徒勞。設立遺囑時,需謹守相關規定與了解法律賦予繼承分與特留分的保障,張家遺產案結果事與願違,是很切題的社會事件議題。
書上列舉條文民法第二章第一節自然人,第六條「人之權利能力,使於出生,終於死亡」,在對於預立遺囑上可以獲得更大的理解,一個人面對死亡前,往往最後階段意識彌留衰敗,已無法正常思考與表達心中意志,何不在自己的身心健康之時,及時回顧過去的一切,對自己的身後做交代,預立遺囑,與家人溝通,讓家人清楚自己的想法安排,並提前做必要的相關安排,而且遺產的財產處分沒有修改限制,可以依家庭經濟情況日後做更改,目前遺囑制度的確便民。書中再舉民法第1145條名列喪失繼承權條例,也保障立遺囑人不受詐欺脅迫與侮辱的相對保護,這條法立的精彩,也令我對民法對於人權的相對公平原則感到安心。
人有旦夕禍福…即使面對父母的債務問題,繼承人也可以在父母死亡後三個月內主張拋棄繼承,債務不世襲,維護了所有亡者配偶子女的權利,同樣令我感受這是一個好的法令,是一個維護社會秩序的天秤,是長久以來,經眾眾人經驗法則所堆砌的智慧結晶;最後推崇本書封底的雋永短文「因為人生最大的遺產,其實是愛」,遺囑是生命的最後一個計畫,我贊成預立遺囑,確立自己的意願,與家人間的溝通,共同接受生命總有一天會結束的事實,愛才是真正的圓滿。
「手心向上的愛」讀後心得 蕭O國
當長輩想自由分配財產時,或對於其財產有特別的安排想法時,就要在生前立下遺囑,載明清楚財產的分配方式與比例。並制定遺囑執行人,如配偶或律師或朋友等等。如此一來,按照我國民法規定,當繼承發生時,就會依照長輩的遺囑優先處份。
由於台灣在繼承部分,是沿襲大陸法系國家的制度而設有"特留分",主張繼承人在不同繼承順位之下,皆有不同比例的繼承權利,因此,如果遺囑違反特留分的規定,還是可能不會完全有效。
若長輩覺得某位子女特別不孝,常暴力相向,當眾汙辱或虐待她,甚或欲致他於死地,或有竄改遺囑之法定事由等,也可以把具體事項記錄在遺囑上,表明這位子女不具備遺產繼承權。一旦遺囑記載事項,符合民法第1145條喪失遺產繼承的條件時 ,繼承事宜將可以遺囑為優先。不受繼承特留分的限制。
另外,對於同居人或已離婚的男女,因在法律上無繼承權,若要留遺產給對方時,可在遺囑中以遺贈方式,在不侵害"特留分"的前提下,將自已一部分的財產,於身後贈與對方;若受贈人不願意接受,則可依法在遺囑人死亡時拋棄遺贈。
現今,人們為防止子女紛爭,生前主動立遺囑,就要立一個有效的遺囑,而遺囑的訂立,是一個"要式"行為,即必須具備一定方式的行為,才會產生法律效力。遺囑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規定外,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還有遺囑人有遺囑能力,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等等。
用遺囑的方式處裡自已的財產是好事,也免得親人子女發生爭執而傷了感情。但是在寫遺囑時,要清楚地知道自已有多少財產,即關於身後財產,遺囑記得要載明動產與不動產,有價證卷等,以避免執行遺囑時的麻煩。
還有其實也可以在生前利用一些信託或保險機制,規劃要交付信託的財產項目,以及給付條件等,或是逐年將財產分配給子女,達到避稅的目的。
預立遺囑確實有很多好處,而且財產處分權利也不受限制,隨時可以更改內容。除了遺囑人還在世時,財產仍為自已所有,可以按照自已的意思處分(包含出租,出售,贈與,買賣外),在寫了遺囑之後,所有權人的權力都不會受限制。遺囑人如果如果認為子女不孝,或者更孝順者,隨時可以更改遺囑,也就是以撰寫後遺囑的方式,將前面做的遺囑撤回,做變更,更有甚者,遺囑人發現房地產景氣變佳時,想出售牟利賺取利益,進而費用可以用在自已身上等情形,均可以遺囑中提到的財產做處裡。
「手心向上的愛」讀後心得 張O惠
其實,一出生,死亡就跟著我們了,能及早認清有生就有死的必然因果關係,也可以克服對死亡的恐懼,因而生前的死亡規畫及準備是必須的。妥善處置遺產及身後是要學習放下一切事務,如何安詳面對生命的終結。坦然面對死亡能落實在日常生活中學習做好準備,我覺得是一種非常健康的生活態度。
老師對這愛的傳承【手心向上的愛】書介紹諸多相關法律細節與內容。我最感動是提到遺屬最重要之一是「感恩」,人生的遺產價值和意義來自於愛。如何擴展生命活力,這是值得省思何謂是愛的真諦與人生意義?在家庭裡或在工作場合中,都會常常聽到抱怨的聲音,有的對家人不體貼、老闆、同事,另外還有人抱怨政府決策、社會環境…。當然,抱怨並非全然無理取鬧,就是因為自己有道理,卻受了委屈與冤枉,在事情處理不恰當、在做事方法有問題、在看不順眼、聽不習慣才會抱怨。當下為了顧全自己的面子,往往敢怒不敢言,也不敢當面發作,只敢在對方的背後頻頻抱怨,把心中的不滿告訴其他同事、朋友們,來宣洩自己內心得不平衡。短暫時也許可以得到一些平衡作用,一不小心就會傳到當事人的耳裡。對方可能會抱怨你不夠朋友、不夠忠誠,反而讓事情更複雜。因此抱怨無濟於事,還會增加自己無謂的困擾。我們應該要學習培養接受抱怨的雅量。聽到家人或朋友的批評指責時,應該要感到歡喜,因為自己能夠接納各方面指正你的人,還要發自內心「感恩」對方,才能真正的成長,讓自己變得更健全、更完美的人生。雖然財富、名位、權勢都是一般人所喜愛的,但對我而言人生的各種經驗,都要親身歷其境才會變的深刻。然爾面對親人突然死亡或生一場大病,因而發現人的生命非常脆弱而短暫,空間是身體的大環境。而時間也離不開過去現在和未來。
其實人不是孤立的,處理自己身後事的確需要下一番心思學習。遺產、喪禮儀式,乃至債務清償等這是對自己及家人盡最後責任的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