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肥公司投資事業績效不彰還自肥

蕭蒼澤/謙誠法律事務所律師

報載台肥公司投資事業績效不彰,民進黨立委蘇治芬召開記者會,指出台肥連年虧損、不務正業,2016年財務報表結算虧損1.5億,卻能核發平均6個月的年終獎金,副總經理以上甚至有8.5到18個月獎金,質疑「虧損還能自肥嗎?」。

台肥回應:台肥副總張蒼郎對此回應,已請律師收集相關資料,將請檢調進行偵辦。台肥就是國內肥料最大生產商,以農委會為首的各級政府機關持有近30%股份,並包括董事長在內多名董事席次,但台肥投資事業近年績效不彰,可說不顧全民在內的投資人權益。

台肥之前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12元、總金額4.2億元,收購台灣海洋深層水公司(簡稱台海)50%股權,當時台肥董事長李復興表示,此交易完成後,台肥將擁有台海100%股權,誇稱未來台海深層水將結合花蓮廠的休閒旅館,打造成為觀光工廠,結果現在呢?

還說,未來加強行銷通路外,或以由採購方提供設備和技術,由製造方提供人力和場地,採購方負責銷售,製造方負責生產的生產方式即所謂OEM方式將深層水賣給國內廠商以其他品牌銷售,當時如此表示的具體依據為何?2006年台肥與名牌食品公司(悅氏)合作投資「台灣海洋深層水公司(台海公司)」,各持股50%,投入海洋深層水產業;最後因台海營運不佳,雙方宣告拆夥,台肥遂購入悅氏所持50%股份,然而,當時台海每股淨值5元,台肥竟以每股12元買入,差價7元從何而來?請給我們百姓一個說法。

台肥尚且還藉台海公司,以2.4億元100%轉投資「海之寶生技公司」孫公司,對外則稱是由台肥和悅氏兩家大公司所合資成立的海之寶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花費30億的投資,銷售海洋深層水,且是以捨棄傳統的通路兒以傳銷方式來推廣,結果是銷路也不佳,海之寶公告正式自106年5月1日起停止實施多層次傳銷制度,將結束營業,不料,台肥竟於2013年8月再以現金增資方式,投資2.5億元設置第二條生產線,這2.5億元是怎麼算出來的,讓人無法理解,難道主事者一點法律責任都沒有嗎?

最後,台肥當時為讓第二條生產線順利過關,投資處以台肥公司已與歐美國際性原料代理商PEEG簽署MOU及經銷保密協定書等理由,使董事會決議通過,但經查,PEEG疑似空頭公司,其中恐有內情,難道以業務機密依與待過就可以向投資大眾即所有股東交代了嗎?難道不應送檢調釐清案情嗎?告訴我們到底有無重大弊端存在?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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